建立管理體系并有效運行:依據(jù) CNAS 的認可準則建立管理體系,如檢測實驗室、校準實驗室適用 CNAS-CL01(等同采用 ISO/IEC17025)《檢測和校準實驗室能力認可準則》。管理體系至少正式、有效運行 6 個月后,進行覆蓋全范圍和全部要素的內部審核和管理評審。
附件材料:
管理體系文件:提交現(xiàn)行有效的質量手冊和程序文件,并加蓋受控章。
內審與管理評審報告:提供近一次完整的內審報告,包括不符合項分布表,以及管理評審報告。
實驗室平面圖:標注功能區(qū)域劃分、環(huán)境控制參數(shù)及通道。
檢測活動說明:包括服務范圍、技術優(yōu)勢,若存在分包情況,需說明分包情況。
標準有效性核查報告:提交標準查新記錄,以證明申請認可的標準 / 方法現(xiàn)行有效。
非標方法確認材料:若有非標方法,需提供方法文本、驗證記錄、專家評審意見及 CNAS 備案證明。
典型報告證書:提供典型檢測報告或校準證書,包含不確定度評估報告,需覆蓋申請領域關鍵項目。
技術能力證明:
能力范圍界定:審核申請認可的能力表述是否清晰,范圍界定是否合理、準確,是否與 CNAS 相關文件要求相符。
人員資質與配備:查看實驗室各崗位人員配備是否與申請的技術能力相匹配,授權簽字人工作、教育經歷是否符合要求。
設備配置與溯源:確認實驗室是否配置了與申請認可技術能力相適應的儀器設備,設備是否為正規(guī)渠道獲得,測量溯源是否符合 CNAS 要求,是否有相應的檢測 / 校準經歷。
方法標準:檢查標準方法是否為有效版本,是否經過標準核查;非標方法確認是否規(guī)范,記錄是否完整,是否滿足預期用途。同時關注判定標準中引用的方法標準是否已申請認可或已獲認可。
能力驗證:核實實驗室參加的能力驗證活動是否滿足 CNAS - RL02《能力驗證規(guī)則》的要求,結果是否符合預期。
能力范圍界定問題
申請的檢測 / 校準項目表述不規(guī)范(如未明確檢測對象、方法標準代號 / 版本),或超出實驗室實際能力(如申請了未配備設備的項目)。
方法標準未使用有效版本,或未提供標準查新記錄(如引用已廢止的國標 / 行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