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生產法》、《生產經營單位培訓規(guī)定》(國家安監(jiān)總局 3 號令)等法律法規(guī)要求,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和生產管理人員應當接受培訓,具備與所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相適應的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要對本單位所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必需的知識有一定的了解,并能夠較好地組織和領導本單位的生產工作,要對本單位所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必需的知識有一定的了解,并能夠較好地組織和領導本單位的生產工作;還要求生產管理人員對本單位所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需要的生產知識有比較具體的、深入的了解和掌握,并能夠熟練地在生產管理工作中運用,既懂生產經營,也懂生產管理。這就要求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要熟悉和了解國家有關生產的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以及方針政策,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和生產管理人員必須具備與本單位所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相應的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特種作業(yè)操作證報考條件:年滿18周歲,且不超過國家法定退休年齡;(二)經社區(qū)或者縣級以上醫(yī)療機構體檢健康合格,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四)具備必要的技術知識與技能;(五)相應特種作業(yè)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