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證是有條件的付款承諾或保證。開證行保證付款并非是無條件的,它必須是在受益人完全履行了信用證規(guī)定的條件下才保證付款。因此,對受益人來說,只有履行了信用證規(guī)定的條件,才能享有開證行保證付款的保障,即取得信用證所賦予的取款權利。
即期信用證是指,開證行或付款行收到符合信用證條款的跟單匯票或裝運單據后,立即履行付款義務的信用證。這類信用證包括即期付款信用證和要求即期匯票的議付信用證,其特點是受益人的收匯迅速、,有利于資金周轉。這種即期信用證在國際結算中使用得為普遍。
開國際信用證流程是怎么規(guī)定的?
1、買賣雙方在貿易合同中規(guī)定使用跟單信用證支付。
2、買方通知當地銀行(開證行)開立以賣方為受益人的信用證。
3、開證行請求另一銀行通知或保兌信用證。
4、通知行通知賣方,信用證已開立。
5、賣方收到信用證,并確保其能履行信用證規(guī)定的條件后,即裝運貨物。
6、賣方將單據向指定銀行提交。該銀行可能是開證行,或是信用證內指定的付款、承兌或議付銀行。
7、該銀行按照信用證審核單據。如單據符合信用證規(guī)定,銀行將按信用證規(guī)定進行支付、承兌或議付。
8、開證行以外的銀行將單據寄送開證行。
9、開證行審核單據無誤后,以事先約定的形式,對已按照信用證付款、承兌或議付的銀行償付。
10、開證行在買方付款后交單,然后買方憑單取貨。
信用證主要應用于國際大宗國際貿易,是為了解決買賣雙方信任問題而產生的一種通過銀行進行的有條件付款的結算方式,多見于國際大宗商品如大豆、鐵礦石等原材料的采銷。在內貿場景,國內信用證單獨使用的情形較少,通常是作為買方融資的一個手段與福費廷一起使用,通常以國內證+買方付息福費廷方式一起出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