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錢借貸應立借據(jù)或書面契約
法律上并未要求金錢借貸契約必須立字據(jù),因為契約只要雙方當事人對同一件事情達成合意就巳成立。但是,為了杜絕事后紛爭,借貸時就立好書面憑證,以免口說無憑,徒增困擾。
金錢借貸書面記載要詳明
借據(jù)或借貸契約,宜清楚載明下列事項:
1.借貸雙方當事人的名稱。
2.借款的全額與幣別。如:“新臺幣壹拾貳萬元整”。
3.借款的期限。如:以“借款期限自借款日起\個月”或“借款期限自公元\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等字句來表示
4.利息的約定。把利率和支付方法表示清楚。如:“年利率10%”“自借款日起于每個月的第五天支付”。
5.違約金的約定。如:“借款人如有違約情事發(fā)生,應就借款金額按日支付每萬元每日伍元計算之違約金?!?
6.立據(jù)日期。
7.借款人的親自簽名。
此外也有一些信貸平臺,他們類似于中介,一手托著資金出借人,另一手托著借款人,協(xié)助中間材料審核,合同簽訂。目前國內有無抵押貸款產(chǎn)品的銀行有花旗銀行,渣打銀行,平安銀行,寧波銀行等,信貸平臺有宜信,中安信業(yè)。無抵押貸款(信用貸款)在國內開展時間不長,南方普遍需求較多,北方接受度還不高。隨著信用卡的不斷推廣,一些國有銀行以及商業(yè)銀行會陸續(xù)推出相類似產(chǎn)品。
1、提供個人身份證明,可以是身份證,居住證,戶口本,結婚證等信息;
2、提供穩(wěn)定的住址證明,房屋租賃合同,水電繳納單,物業(yè)管理等相關證明;
3、提供穩(wěn)定的收入來源證明,銀行流水單,勞動合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