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國際快遞、物流信息系統(tǒng)一個較好的建立辦法是和各國海關的公共信息系統(tǒng)聯機,以及時掌握有關各個港口、機場和聯運線路、站場的實際狀況,為供應或銷售物流決策提供支持。國際物流是早發(fā)展“電子數據交換”(EDl)的領域,以EDI為基礎的國際物流將會對物流的國際化產生重大影響。
物流是開展國際貿易的必要條件,世界范圍的社會化大生產必然會引起不同的國際分工,任何國家都不能夠包攬一切,因而需要國際間的合作。國際間的商品和勞務流動是由商流和物流組成的,前者由國際交易機構按照國際慣例進行,后者由物流企業(yè)按各個國家的生產和市場結構完成。為了克服他們之間的矛盾,這就要求開展與國際貿易相適應的國際物流。
進出境個人郵遞物品,以自用合理數量為限。寄自或寄往港、澳地區(qū)的個人物品每次允許進出境的限值為人民幣800元,免稅額為人民幣400元;寄自或寄往上述地區(qū)以外的個人物品,每次允許進出境的限值為人民幣1000元,免稅額為500元。超出上述免稅限額部分,須征收進口行郵稅。
國際運輸中快遞對包裝的一般規(guī)定:
⒈貨物包裝必須堅固、完好、輕便,在運輸過程中能防止包裝破裂、內物漏出、散失。
⒉包裝的形狀應適合貨物的性質、狀態(tài)和重量,并且便于搬運、裝卸和碼放。
⒊在特定條件下承運的貨物、動物,如鮮活易腐貨物等,其包裝應符合對各貨物的特定的要求。
⒋對特小快件貨物(如小件樣品),必須外加一定體積的木箱或紙箱包裝(用填充料襯墊等),包裝后整個快件貨物的體積長、寬、高合計不得少于40CM,小一邊不得少于5CM。
⒌包裝內的墊付材料(如木屑、紙屑)不能外漏。
⒍如果貨物的包裝不符合要求的貨物,應向發(fā)貨人作出說明,要求發(fā)貨人改造或重新包裝后方可出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