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約保函:在工程承包、物資采購等項目中,業(yè)主或買方為避免承包方或供貨方不履行合同義務而給自身造成
損失,通常都要求承包方或供貨方繳納履約保證金,以制約對方行為。履約保函是現金保證金的一種良好的替
代形式。
如何避免出現糾紛?
合同條款明確:
在簽訂合同時,需要確保合同條款明確、清晰,以避免因合同條款不明確而導致的糾紛。
履約過程監(jiān)督:
在履約過程中,需要對雙方的履約情況進行監(jiān)督和跟蹤,及時問題并解決。
(2)預付款保函:是為保證工程項目的順利實施,在開工前期承包商往往需購置部分機具設備和材料,這需要較多的資金。根據工程管理慣例,業(yè)主一般要支付給承包商一定數量的動員預付款,這時業(yè)主單位往往要求承包商提供預付款的保函,以保證承包商能夠足額地返還預付款或履行相應合同義務。預付款保函的金額一般與業(yè)主支付的預付款金額相等。預付款保函期限從銀行開立起生效,直到業(yè)主收回全部預付款時止,其間預付款保函均保持有效。
預付款保函一般設定為一種責任遞減保函。當已完工程進度累計達到起扣點時,業(yè)主單位會在以后的每次中期付款時按一定比例回扣預付款,相對應預付款保函保證金額也應相應減少,所以承包商應及時向銀行提供業(yè)主已扣回的預付款金額的有關證明文件,銀行將據此核減相應金額,并將核減后的保證金額通知受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