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保函也可以作為執(zhí)行合同中所謂假定條件或暫時條件的一種保證。假定條件是兩個有關當事人訂立合同時就己達成的協(xié)議,征求雙方的支持或能夠取得當時的特定支持,而暫時條件則具有一定的實質性意義,是需要把握后期限完成相關程序從而使合同生效的條件。如果簽署了銀行保函,當事人即能放心簽訂合同,在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行政規(guī)章等情況下,保函人將有義務按照保函的約定,支付債權人所要求的金額,同時保護雙方當事人的權益。
預付款保函:
是指擔保人(保證人)根據(jù)申請人(合同中的施工方)的要求向受益人(合同中的發(fā)包人)開立的,保證一旦申請人未能履約,或者未能全部履約,將在收到受益人提出的索賠后向其返還該預付款的書面保證承諾
預付款保函除在國際工程承包項目中使用外,也適用于貨物進出口、勞務合作和技術貿易等業(yè)務。例如,在成套設備及大型交通工具的合同中,通常采用帶有預付性質的分期付款或延期付款支付部分價款。在這種交易中,進口人在簽訂合同后,向出口人開立履約保證書,由銀行保證進口人按合同規(guī)定按期支付價款,同時,出口人也向對方開立還款保證書。如出口人不能按期交貨,銀行保證及時償還進口人已付款項的本金及所產生的利息。
預付款保函流程:
客戶提交資料——>中國銀行保函網(wǎng)初審并制定保函出具方案——>與客戶確定保函出具銀行及方案——>報銀行審核資料——>銀行確定保函格式、出具意向及出具時間——>與客戶簽署全套合同——>客戶繳費——>領取保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