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坑支護結構的構件(包括圍護墻、隔水帷幕和錨桿)在一般情況下不應超出工程用地范圍。否則應事先征得政府主管部門或相鄰地塊業(yè)主的同意,基坑支護結構構件不能影響主體工程結構構件的正常施工。
在地下水位較高的地區(qū),降水是基坑設計必須考慮的一項內容,可以分為基坑內降水和基坑外降水兩種情況。 放坡開挖或無隔水帷囊的支護開挖通常在基坑外降水;圍護墻設置隔水帷幕時通常采取坑內降水。
每次挖到規(guī)定深度后。 應及時架設支撐,·般情況下不宜超過 48h,以防地基土塑性變形的發(fā)展。對于大型基坑應結合主體丁程情,采取在平面 上分段。深度 |分層的開按方式。這樣可以較為有效地減八事故的發(fā) .生和對環(huán)境的影響。
公司主要承接巖土工程勘察、巖土工程設計、基坑支護、邊坡支護、監(jiān)測與測試監(jiān)測檢測、工程測量測繪服務(含多測合一)、土工試驗、巖石試驗、地基基礎施工、各類工程檢測服務、地質災害等業(yè)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