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保函是由銀行開立的承擔付款責任的一種擔保憑證,銀行根據保函的規(guī)定承擔付款責任。銀行保函大多屬于“見索即付”(無條件保函),是不可撤銷的文件。銀行保函的當事人有委托人(要求銀行開立保證書的一方)、受益人(收到保證書并憑此向 銀行索償的一方)、擔保人(保函的開立人)。
預付款保函:是指擔保人(保證人)根據申請人(合同中的施工方)的要求向受益人(合同中的發(fā)包方)開立的,保證一旦申請人未能履約,或者未能全部履約,將在收到受益人提出的索賠后向其返還該預付款的書面保證承諾。
銀行保函通常在工程行業(yè)和建筑企業(yè)中使用,旨在防止雙方違約或其他問題的發(fā)生。銀行保函也稱為銀行保證書或銀行信用保證書,它是一種保證書。銀行保函是指銀行根據委托人的申請所開立的書面承諾文件,具有擔保性質。一旦委托人未能按照與受益人簽訂的合同償還債務或履行約定義務,銀行就會履行其擔保責任。
履約保證金到底應該在什么時候返還呢?
正常來講,履約保證金一般在項目驗收以后30個30日內進行返還。
同時不排除有試運行項目等其他類型項目,這些的返還時間要根據合同約定才能知道。
而如果采用履約保函形式繳納的保證金則不存在上述情況,不需返還。因為履約保函不是以現金形式繳納,而是采用銀行信用擔保的形式進行的,所以一般不需要返還。而且只要過了擔保期,保函就自動失效,即使不歸還保函原件,也不存在其他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