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約保函適用范圍與用途:
履約保函用途非常廣泛,適用于任何交易中需對當事人履行合同義務提供擔保的情況,常見于工程承包、貨物買賣;
對供貨方或承包方而言,減少由于繳納現金保證金引起的長時間資金占用,獲得資金收益,優(yōu)化資金配置,維護自身權益;
對買方或業(yè)主而言,能合理制約供貨方、承包方行為,維護自身利益,也避免了收取、退回保證金程序的煩瑣,提高工作效率
租賃保函(Leasing Guarantee)
標準定義:
租賃保函是指,應承租人的要求,銀行向出租人出具的、保證承租人按期支付租金的書面文件。根據租賃方式的不同,又可分為融資租賃保函、經營租賃保函。
1、銀行保函也稱為銀行保證書,是銀行作為擔保方向受益人發(fā)出的擔保文件。保函的內容根據具體交易不同而有所不同。 2、保函的內容包括:保函的編號、開立日期、當事人的名稱和地址、交易或項目的名稱、合同或招標的編號以及簽發(fā)日期。 3、國際擔保業(yè)務中使用的絕大多數是見索即付保函。一旦見索即付保函開立,銀行將成為個付款人。
保函與跟單信用證相比,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基本相同,所不同的是跟單信用證要求受益人提交的單據是包括運輸單據在內的商業(yè)單據,而保函要求的單據實際上是受益人出具的關于委托人違約的聲明或證明。這一區(qū)別,使兩者適用范圍有了很大的不同,保函可適用于各種經濟交易中,為契約的一方向另一方提供擔保。另外,如果委托人沒有違約,保函的擔保人就不必為承擔賠償責任而付款。而信用證的開證行則必須先行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