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防爆和電氣防火
生產、使用、儲存易燃易爆物質的廠(庫)房,當爆炸性混合物達到爆炸濃度時,遇到火源就能爆炸。
爆炸能夠在瞬間釋放出巨大的能量,產生高溫高壓的氣體,使周圍空氣強烈震蕩,在離爆炸中心一定范圍內,建筑或人會受到沖擊波的影響而遇到破壞或造成傷害。
因此,在進行建筑防火設計時,應根據(jù)爆炸規(guī)律與爆炸效應,對有爆炸可能的建筑提出相應的防止爆炸危險區(qū)域、合理設計防爆結構和泄爆面積、準確選用防爆設備。
電氣火災在整個建筑火災中占有三分之一的比重,主要有用電超負荷、電器設備選擇和安裝不合理、電氣線路敷設不規(guī)范等原因。
為有效防止電氣火災事故發(fā)生,同時為保證建筑內消防設施正常供電運行,對建筑的用電負荷、供配電源、電器設備、電氣線路及其安裝敷設等應當采取可靠、經濟合理的防火技術措施。
火災報警警鈴及門燈安裝
(1)警鈴是振動性很強的訊響設備,固定螺栓上要加彈簧墊片。
(2)門燈需選用相配套的燈位盒或相應的接線盒,預埋在門上方墻內,且不應凸出墻體裝飾面。
火災報警控制器的安裝
(1)火災報警控制器在墻上安裝時,其底邊距地(樓)面高度宜為1.3~1.5m。
(2)控制器應安裝牢固,不得傾斜,安裝在輕質墻上時,應采取加固措施。
(3)控制器主電源引入線,應直接與消防電源連接,嚴禁使用電源插頭。主電源應有明顯標志。
(4)控制器的接地應牢固,并有明顯標志,消防控制室專設工作接地裝置時,接地電阻值不應大于4Ω;采用共同接地時,接地電阻值不應大于1Ω。
火災報警控制器的安裝
(1)火災報警控制器(以下簡稱控制器)在墻上安裝時,其底邊距地(樓)面高度宜為1.3~1.5m;落地安裝時,其底邊宜高出地坪0.1~0.2m。
(2)控制器應安裝牢固,不得傾斜。安裝在輕質墻上時,應采取加固措施。
(3)引入控制器的電纜或導線,應符合下列要求:
① 配線應整齊,避免交叉,并應固定牢靠;
② 電纜芯線和所配導線的端部,均應標明編號,并與圖紙一致,字跡清晰,不易退色。
③ 端子板的每個接線湍,接線不得超過2根;
④ 電纜芯和導線,應留有不小于20cm的余量;
⑤ 導線應綁扎成束;
⑥ 導線引入線穿線后,在進線管處應封堵。
(4)控制器的主電源引入線,應直接與消防電源連接,嚴禁使用電源插頭。主電源應有明顯標志。
(5)控制器的接地、應牢固,并有明顯標志。
消防控制設備的安裝
(1)消防控制設備在安裝前,應進行功能檢查,不合格者,不得安裝。
(2)消防控制設備的外接導線,當采用金屬軟管作套管時,其長度不宜大于2m,且應采用管卡固定,其固定點間距不應大于0.5m。金屬軟管與消防控制設備的接線盒(箱),應采用鎖母固定,并應根據(jù)配管規(guī)定接地。
(3)消防控制設備外接導線的端部,應有明顯標志。
(4)消防控制設備盤(柜)內不同電壓等級,不同電流類別的端子,應分開,并有明顯標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