樁基工程:包含樁的設計,包括樁的類型、選型與布置;單樁群樁承載力計算、沉降計算、配筋、施工以及樁檢測與驗收等。
地基工程:運用各種地基處理技術進行地基方案設計,包括換填墊層法、預壓法、振沖法、砂石樁法、強夯法和強夯置換法、深層攪拌法、高壓噴射注漿法、錨桿靜壓樁托換法等。
邊坡工程:包含邊坡設計與防護,路坡設計,水利堤防設計,土石壩設計等。
基坑工程:包含基坑工程、地下工程、地下水控制。包括擋土、支護、巖土體應力、應變原位測試、集水明排、截水與回灌等。
其他:包括隧道及地下工程,地震工程,爆破工程等。
在巖土工程勘察活動完成后,根據甲方的施工要求以及場地的地質、環(huán)境特征和巖土工程條件,所進行的樁基工程,地基工程,邊坡工程,基坑工程等巖土工程施工范疇的方案設計與施工圖設計。
巖土工程勘察階段一般劃分為可行性研究勘察階段、初步勘察階段與詳細勘察階段。
1、首先由工程建設單位(甲方)提供工程勘察任務委托書、建筑物規(guī)劃總平面圖、甲方工地負責人姓名、聯系方式等等,以便勘察工程負責人了解建筑物情況、甲方要求的施工工期、設計方對勘察提供參數的特殊要求等。
收集擬建筑物附近地形地貌、地質資料、當地建筑施工經驗,了解擬建場地現場條件等。根據擬建筑物的重要性等級和場地復雜程度,布置鉆孔,選擇適宜地勘探方法,進而編制工程勘察綱要。
2、在確定建筑場地時,在工程地質條件方面,宜避開下列地區(qū)或地段:
①不良地質現象發(fā)育且對場地穩(wěn)定性有直接危害或潛在威脅的
②地基土性質嚴重不良的
③對建筑物抗震危險的
④洪水或地下水對建筑場地有嚴重不良影響的
⑤地下有未開采的有價值礦藏或未穩(wěn)定的地下采空區(qū)
巖土工程設計必須保證工程在使用期間的和滿足預定功能要求,一般包括下列方面:
1、在正常施工和正常使用條件下,能承受可能出現的各種作用。包括傳至基礎底面的結構荷載,邊坡、基坑、地下工程的巖土壓力,地下水的靜水壓力和動水壓力,必要時還要考慮地震作用、風荷載、波浪作用等。
必須保證在各種作用發(fā)生時,工程具有足夠的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