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托運人在辦理集中托運業(yè)務時簽發(fā)的航空運單被稱作航空分運單。
在集中托運的情況下,除了航空運輸公司簽發(fā)主運單外,集中托運人還要簽發(fā)航空分運單。
航空分運單作為集中托運人與托運人之間的貨物運輸合同,合同雙方分別為貨A、B和集中托運人;而航空主運單作為航空運輸公司與集中托運人之間的貨物運輸合同,當事人則為集中托運人和航空運輸公司。貨主與航空運輸公司沒有直接的契約關系。
不僅如此,由于在起運地貨物由集中托運人將貨物交付航空運輸公司,在目的地由集中托運人或其代理從航空運輸公司處提取貨物,再轉交給收貨人,因而貨主與航空運輸公司也沒有直接的貨物交接關系。
01鋰電池的分類
類是單獨運輸?shù)匿囯姵?。鋰電池作為一類由鋰金屬或鋰合金為?負極材料、使用非水電解質溶液的電池,可分鋰金屬電池和鋰離子電池兩類。鋰金屬電池內含金屬態(tài)的鋰,通常是不可以充電的,而鋰離子電池不含金屬態(tài)的鋰,是可以二次充電的。在單獨運輸時,它們對應的UN編號是3090和3480。
第二類是與設備一起運輸?shù)匿囯姵?。在實際貿易運輸時,鋰電池經(jīng)常會與設備放在一起共同運輸,主要有兩種情形。一種是電池安裝在設備中,另外一種是電池與設備包裝在一起。不管是上面哪種情形,根據(jù)是否含金屬態(tài)的鋰,分別對應的UN編號是3091和3481。
第三類是鋰電池驅動的設備或車輛。近年來,各類含有鋰電池為動力的新能源車輛層出不窮,包括自行車、汽車、平衡車等等。國際海運危規(guī)為這類產(chǎn)品分配了UN編號3171。
02相關法律法規(guī)依據(jù)
鋰電池及其鋰電產(chǎn)品檢驗監(jiān)管主要依據(jù)有聯(lián)合國《關于危險貨物運輸?shù)慕ㄗh書規(guī)章范本》、聯(lián)合國《關于危險貨物運輸?shù)慕ㄗh書試驗和標準手冊》、國際海事組織《國際海運危險貨物運輸規(guī)則》、國際民航組織《空運危險貨物運輸技術規(guī)則》以及《出口危險貨物包裝檢驗規(guī)程》(SN/T0370.1-2009)(SN/T0370.2-2009)(SN/T0370.3-2012)等等。
例如《國際海運危險貨物運輸規(guī)則》中要求出口鋰電池必須通過UN38.3試驗,并提供試驗概要。每個電池和電池組都要裝有排氣裝置,如果發(fā)生普通事故,它要有防止受力破損的設計;每個電池和電池組都要裝有防止外部短路的有效裝置;每個包含多個并聯(lián)電池或電池系列的電池組,都要裝有防止反向電流造成危險所需的有效裝置(例如二極管、保險絲等);電池和電池組的制造企業(yè)必須建立良好的質量管理體系等等。
貨運代理的8個流程具體是怎么完成的?1、訂艙
收到客人的訂艙委托書后,OPERATOR會根據(jù)商務部的安排以及客戶的要求來安排訂艙;務必注意客戶的特殊要求,比如:到某港的某碼頭、申請目的港DEM/DET等等。以下為委托書命名基本內容展示:
2、訂房艙
根據(jù)船期適時的盯、催CARRIER放艙位(SO),溝通所訂的目的港是否有提單特殊顯示內容(例如CTN\PAN\IEC等),便于提前安排產(chǎn)裝、送貨。
3、安排陸運/送貨
OPERATOR將根據(jù)箱型、貨物毛重、產(chǎn)裝地址,找調度分配車輛;根據(jù)貨物包裝種類、單件重量、單件尺寸以及不同船東的集裝箱所布局的堆場來安排堆場裝箱。
4、車隊產(chǎn)裝/堆場裝箱
特別提醒:
針對客人的產(chǎn)品,關注提箱要求(例如:藥品需要提供干燥、干凈、無破損、無異味的舊箱;食品,需要提食品箱級別的集裝箱,可根據(jù)客戶需求做法檢證明)
及時向車隊索要箱號提供給客戶,提醒其核對箱封號后再裝箱;下面簡單的來說一下堆場卸貨的大概流程:用堆場小程序預約卸貨→進堆場辦事窗口排隊辦單(需攜帶紙質《送貨通知》)→辦單完畢找理貨→理貨安排擺箱→擺箱→檢查箱體是否符合要求→裝卸工/叉車或其他機力裝箱(邊卸邊裝)→完畢后堆場卡封。
5、報數(shù)據(jù)
建議在安排好車輛后,便制作相關報數(shù)據(jù)單證,將已確認不變的信息填進去,BLDRAFT制作好提前發(fā)客戶審核且告知其deadline。
6、艙單、集港動態(tài)、ECLP、運抵、放行的查詢
查到艙單后要審核件重尺寸箱號信息;關注船舶位置,及時查詢集港動態(tài),提前申報、集港后堆場發(fā)運抵。(船舶位置查詢,可以使用船訊網(wǎng)哦)
7、查裝船
8、貨物動態(tài)
定期查詢貨物跟蹤,一般是開船后7天、到中轉港的7天、中轉港轉出的7天、到港后查詢并反饋給客戶,提醒國外收貨人及時提貨。
國際快遞是國與國之間的長途快遞,那么貨物在運輸過程中難免會有所顛簸,我們該如何包裝才能使得國際快遞更加呢?
(1)貨物包裝必須堅固、完好,在運輸過程中能防止包裝破損、內物漏出、散失。
(2)包裝的形狀應適合貨物的性質、狀態(tài)和重量,并且便于搬運、裝卸和碼放。
(3)在特定條件下承運的貨物、動物,如鮮活易腐貨物等,其包裝應符合對各貨物的特定的要求。
(4)對特小快件貨物(如小件樣品),必須外加一定體積的木箱或紙箱包裝(用填充料襯墊等)。
(5)包裝內的墊付材料(如木屑、紙屑)不能外漏。
部分貨物的特殊包裝要求:
*鋼琴、陶瓷、工藝品等偏重或貴重的物品請用木箱包裝。
1、美國、加拿大、澳大利亞、新西蘭等國,對未經(jīng)過加工的原木、或原木包裝有嚴格的規(guī)定,必須在原出口國進行熏蒸,并出示承認的熏蒸證,進口國方可接受貨物進口。否則,罰款或將貨物退回原出口國。
2、歐洲對松樹類的木制包裝規(guī)定,貨物進口時必須有原出口國檢疫局出示的:沒有蟲害的證明。
3、加工后的木制家具不用做熏蒸。
*日常生活常用類物品如書籍、各種用具等可用結實的紙箱自行包裝,并好做防潮處理。
*易碎類的物品好用東西填充好,避免損壞。
4、條件允許,在紙箱內鋪墊一層防水用品(例如:塑料袋、布等)。
*在一包裝箱內,輕重物品要合理搭配放置,以便搬運。
*箱內后要塞滿填充物,要充實,可用衛(wèi)生紙、紙巾、小衣物等填充,以防在搬運挪動過程中箱內物品互相翻動、碰撞而受到損壞。
*液體貨物。容器內部必須留有5-10%的空隙,封蓋必須平密;不得溢漏。
*粉狀貨物。應保證粉末不致漏出。
*精密易損,質脆易碎貨物。單件貨物毛重以不超過25千克為宜,可以采用多層次包裝、懸吊式包裝、防倒置包裝、玻璃器皿的包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