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論日常的交往,還是法院對糾紛的審查判斷中,依據蓋章認定有關文件的效力進而確定有關權利義務的歸屬已經成為一個常識。但每個單位都備有不止一個印章,如企業(yè)法人往往備有公章、法人章、財務專用章、合同專用章、發(fā)票專用章等。企業(yè)印章代表著企業(yè)全部或某方面的意志,不正確使用可能會給企業(yè)帶來巨大的損失。
公司日常運營中印章存在的風險
(1)他人使用假冒的印章;
(2)他人使用掃描打印出來的印章;
(3)對方使用的是沒有備案、沒有資質的內設部門章。
在法律實踐中,公司股東常常因為爭奪公司控制權而對公司印章占有和使用產生爭議,甚至為此反目成仇。公司股東認為公司印章的持有人可能損害公司利益的,只能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guī)定,依法召開股東會臨時會議,以股東會決議的形式,更換公司法定代表人,進而產生新的公司印章持有人。
當當網“奪章”事件近期多次登上網絡熱搜,引發(fā)網友熱議。從李國慶奪公章、發(fā)公告再到當當網回應等一系列行為,使得“奪章”事件持續(xù)發(fā)酵,有關公司公章的法律效力等問題也成為人們關注的話題。那么,印章怎樣取得和使用才是合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