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付貨物時收貨人異議的提出
1.貨物的明顯損壞,應在發(fā)現(xiàn)損壞時立即提出,遲在收到貨物后14天內提出; 2.貨物的其他損壞,自收到貨物之日起14天內提出; 3.貨物延誤,自其自由支配貨物之日起21天內提出; 4.貨物沒有交付,自填開貨運單之日起120天內提出。
訴訟應在貨物到達目的地之日起,或從飛機應該到達之日當日起,或從運輸停止之日起兩年內提出,否則即喪失承運人訴訟的權利。
集中托運可以采用班機或包機運輸方式,是指航空貨運代理公司將若干批單獨發(fā)運的貨物集中成一批向航空公司辦理托運,填寫一份總運單送至同一目的地。這種托運方式,可降低運費,是航空貨運代理的主要業(yè)務之一。
航空運輸業(yè)屬于第三產業(yè),是服務性行業(yè)。它以提供“空間位移”的多寡反映服務的數量,又以服務手段和服務態(tài)度反映服務的質量。這一屬性決定了承運人必須不斷擴大運力滿足社會上日益增長的產品需求,遵循“旅客第—,用戶至上”的原則,為產品使用人提供、便捷、舒適、正點的優(yōu)質服務。
從航空運輸的性質出發(fā),一般把航空運輸分為國內航空運輸和國際航空運輸兩大類。
根據《民航法》第107條的定義,所謂國內航空運輸,是指根據當事人訂立的航空運輸合同,運輸的出發(fā)地點、約定的經停地點和目的地點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運輸。而所謂國際航空運輸,是指根據當事人訂立的航空運輸合同,無論運輸有無間斷或者有無轉運,運輸的出發(fā)地點、約定的經停地點和目的地點之一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運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