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運人有責任填制航空貨運單。托運人對貨運單所填各項內容的正確性、完備性負責。由于貨運單所填內容不準確、不完全,致使承運人或其他人遭受損失,托運人負有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法》第113條和第114條規(guī)定,托運人應當填寫航空貨運單正本一式三份,連同貨物交給承運人。航空貨運單不符合規(guī)定或航空貨運單遺失,不影響運輸合同的存在或者有效。
在貨代作用上,集裝箱化的一個更深遠的影響是他介入了多式聯運這是他充當了主要承運人并承擔了組織一個單一合同下,通過多種運輸方式進行門到門的貨物運輸。它可以以當事人的身份,與其他承運人或其他服務提供者分別談判并簽約。但是,這些分撥合同不會影響多時聯運合同的執(zhí)行,也就是說,不會影響發(fā)貨人的義務和在多式聯運過程中,他對貨損及滅失所承擔的責任。
隨著國際貿易中級裝運輸的增長,引進集運和拼箱的服務,在提供這種服務中,貨代擔負起委托人的作用。集運和拼箱的基本含義是:把一個出運地若干發(fā)貨人發(fā)往另一個目的地的若干收貨人的小件貨物集中起來,作為一個整件運輸的貨物發(fā)往目的地的貨代,并通過它把單票貨物交各個給收貨人。貨代簽發(fā)提單,即分提單或其他類似收據交給每票貨的發(fā)貨人;貨代目的港的代理,憑初始的提單交給收貨人。拼箱的收、發(fā)貨人不直接與承運人聯系,對承運人來說,貨代是發(fā)貨人,而貨代在目的港的代理是收貨人。因此,承運人給貨代簽發(fā)的是全程提單或貨運單。如果發(fā)貨人或收貨人有特殊要求的話,貨代也可以在出運地和目的地從事提貨和交付的服務,提供門到門的服務。
貨代代替發(fā)貨人承擔在不同貨物運輸中的任何一項手續(xù):
1、以最快最省的運輸方式,安排合適的貨物包裝,選擇貨物的運輸路線。
2、向客戶建議倉儲與分撥。
3、選的可靠、效率高的承運人,并負責締結運輸合同。
4、安排貨物的計重和計量。
5、辦理貨物保險。
6、貨物的拼裝。
7、裝運前或在目的地分撥貨物之前把貨物存?zhèn)}。
8、安排貨物到港口的運輸,辦理海關和有關單證的手續(xù),并把貨物交給承運人。
9、代表托運人/進口商承付運費、關稅稅收。
10、辦理有關貨物運輸的任何外匯交易。
11、從承運那里取得各種簽署的提單,并把他們交給發(fā)貨人。
12、通過與承運人于貨運代理在國外的代理聯系,監(jiān)督貨物運輸進程,并使托運人知道貨物去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