巖土工程勘察,應在滿足規(guī)范、規(guī)程要求的前提下,用最經濟的勘察手段和工作量實現勘察目的和任務。因為完成相同的任務,所用成本的多少,可從一定程度上說明技術水平的高低。針對當前巖土工程勘察現狀,勘察成本在一定條件下還是可以節(jié)約的。如:對“樁基礎一般性孔,深入到樁端以下3~5 倍樁徑,且不小于3m,對大直徑樁不小于5m”這一要求,如勘察方案布置的一般性孔為50m,根據控制性孔資料,40m 處分布有良好的樁端持力層且能滿足樁基設計要求,項目負責人現場可將50m 的一般性勘探孔調整為45m(當然按權限該上報審批的進行上報審批),這樣就可節(jié)約不少工作量,從而達到經濟的效果。再有土工試驗項目的選取,也是一條實現經濟勘察的重要途徑。
1 要明確工程詳勘的目的和任務: 巖土勘察的目的是為擬建物施工圖階段的基礎設計與施工提供工程地質依據,根據擬建筑物的工程特征、地基土的工程地質條件,對場地地基土的利用、整治、改造提出方案,并對其進行技術、經濟方面的分析和論證。一般具體任務如下: 1)查明工程影響范圍內地基土的地層結構、巖土類別、埋藏條件、分布規(guī)律及各巖土層的物理力學性質,并評價其工程特性。查明基巖淺埋區(qū)覆蓋層厚度及基巖風化層厚度、破碎程度; 2)查明擬建場地內地下水類型、埋藏條件及其特性,并對地下水對建筑材料的腐蝕性作出評價; 3)查明場地有無影響工程穩(wěn)定性的不良地質現象(暗渠、暗塘、地下障礙物、防空洞、舊基礎、孤石、甲烷等) 及分布范圍,分析其對工程可能產生的影響,并提出整治建議; 4)對基坑開挖的支護方法和降水措施提出建議,對開挖可能導致的巖土問題(如流砂、突涌等)進行預估,提供深基坑圍護設計、施工所需的各種參數; 5)結合場地各地段的工程地質條件,提出合理、經濟的基礎方案,并提供相應的設計參數。提供可供選擇的樁基持力層以及相關的樁基設計參數; 6)對主體結構的抗浮措施就巖土方面進行評價,提供基礎抗浮樁的方案建議; 7)評價場地與地基的地震效應,提供場地土類型、場地類別、地震動峰值加速度和特征周期,對擬建場地相應深度范圍飽和土液化和軟土震陷進行評價。對場地的穩(wěn)定性和適宜性進行評價; 8)評價成樁可行性,分析評價施工對環(huán)境影響,并提出防治措施
工程地質勘探 包括工程地球物理勘探、鉆探和坑探工程等內容。 ①工程地球物理勘探。簡稱工程物探,其目的是利用專門儀器,測定各類巖、土體或地質體的密度、導電性、彈性、磁性、放射性等物理性質的差別,通過分析解釋判斷地面下的工程地質條件。它是在測繪工作的基礎上探測地下工程地質條件的一種間接勘探方法。按工作條件分為地面物探和井下物探(測井);按被探測的物理性質可分為電法、地震、聲波、重力、磁法、放射性等方法。工程地質勘察中最常用的地面物探為電法中的視電阻率法,地震勘探中的淺層折射法,聲波勘探等;測井則多采用綜合測井。 物探的優(yōu)點在于能經濟而迅速地探測較大范圍,且通過不同方向的多個剖面獲得的資料是三維的。以這些資料為基礎,在控制點和異常點上布置勘探、試驗工作,既可減少盲目性,又可提高精度。測井則可增補鉆探工作所得資料并提高其質量。開展多種方法綜合物探,根據綜合成果進行對比分析,可以顯著提高地質解釋的質量,擴大物探解決問題的范圍,縮短工程地質勘探周期并降低其成本。由于物探需要間接解釋,所以只有地質體之間的物理狀態(tài)(如破碎程度、含水率、喀斯特化程度)或某種物理性質有顯著差異,才能取得良好效果。 ②鉆探和坑探。采用鉆探機械鉆進或礦山掘進法,直接揭露建筑物布置范圍和影響深度內的工程地質條件,為工程設計提供準確的工程地質剖面的勘察方法。其任務是:查明建筑物影響范圍內的地質構造,了解巖層的完整性或破壞情況,為建筑物探尋良好的持力層(承受建筑物附加荷載的主要部分的巖土層)和查明對建筑物穩(wěn)定性有不利影響的巖體結構或結構面(如軟弱夾層、斷層與裂隙);揭露地下水并觀測其動態(tài);采取試驗用的巖土試樣;為現場測試或長期觀測提供鉆孔或坑道。 鉆探比坑探工效高,受地面水、地下水及探測深度的影響較小,故廣為采用。但不易取得軟弱夾層巖心和河床卵礫石層樣品,鉆孔也不能用來進行大型現場試驗。因此,有時需采用大孔徑鉆探技術,或在鉆孔中運用鉆孔攝影,孔內電視或采用綜合物探測井以彌補其不足。但在關鍵部位還需采用便于直接觀察和測試目的層的平洞、斜井、豎井等坑探工程。 鉆探和坑探的工作成本高,故應在工程地質測繪和物探工作的基礎上,根據不同工程地質勘探階段需要查明的問題,合理設計洞、坑、孔的數量、位置、深度、方向和結構,以盡可能少的工作量取得盡可能多的地質資料,并保證必要的精度。
建設工程項目設計一般分為可行性研究,初步設計和施工圖設計三個階段。為了提供各設計階段所需的工程: 地質資料,勘察工作也相應地劃分為選址勘察(可行性研究勘察)、初步勘察、詳細勘察三個階段。對于工程地質條件復雜或有特殊施工要求的重要建筑物地基,尚應進行預可行性及施工勘察;對于地質條件簡單,建筑物占地面積不大的場地,或有建設經驗的地區(qū),也可適當簡化勘察階段。各勘察階段的任務和工作內容簡述如下: 1選址勘察階段 選址勘察工作對于大型工程是非常重要的環(huán)節(jié),其目的在于從總體上判定擬建場地的工程地質條件能否適宜工程建設項目。一般通過取得幾個候選場址的工程地質資料進行對比分析,對擬選場址的穩(wěn)定性和適宜性作出工程地質評價。選擇場址階段應進行下列工作: ①搜集區(qū)域地質、地形地貌、地震、礦產和附近地區(qū)的工程地質資料及當地的建筑經驗; ②在收集和分析已有資料的基礎上,通過踏勘,了解場地的地層、構造、巖石和土的性質、不良地質現象及地下水等工程地質條件; ③對工程地質條件復雜,已有資料不能符合要求,但其它方面條件較好且傾向于選取的場地,應根據具體情況進行工程地質測繪及必要的勘探工作。 選擇場址時,應進行技術經濟分析,一般情況下宜避開下列工程地質條件惡劣的地區(qū)或地段:(1)不良地質現象發(fā)育,對場地穩(wěn)定性有直接或潛在威脅的地段;(2)地基土性質嚴重不良的地段;(3)對建筑抗震不利的地段,如設計地震烈度為8度或9度且鄰近發(fā)震斷裂帶的場區(qū);(4)洪水或地下水對建筑場地有威脅或有嚴重不良影響的地段;(5)地下有未開采的有價值礦藏或不穩(wěn)定的地下采空區(qū)上的地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