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申報副高級職稱時,同樣有破格破格評審的條件,如下:
(1)承擔省、部級項目(課題),解決關鍵性問題,其成果具有省內先進水平(須有同行專家和省級業(yè)務主管部門的鑒定和認可),或在管理、應用技術推廣中取得較好的經濟效益或社會效益;
(2)獲省、部級科技進步三等獎以上及相當獎勵項目的主要完成人;或者市地級科技進步一等獎及相當獎勵項目的主要完成人;
(3)在核心期刊上發(fā)表本專業(yè)有較高價值的學術論文三篇以上(須為作者);或者公開出版由本人撰寫的本專業(yè)有學術價值的一部以上專著或譯著;或者主持編寫大型系列國家或部頒標準及規(guī)范;或者主持編寫在省以上范圍通用的教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