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妝品與化妝品原材料進口代理報關商檢全套服務
商檢、清關、口岸處理。
提供專業(yè)信用證、T/T、或離岸D/P等貿易金融付匯等業(yè)務配套服務
適用廠商范圍: 民營企業(yè)進口 國際中間商貿易 百貨經銷商
根據2007年8月27日國/家質檢總局公布的《化妝品標識管理規(guī)定》,化妝品是指以涂抹、噴灑或者其他類似方法,散布于人體表面的任何部位,如皮膚、毛發(fā)、指趾甲、唇齒等,以達到清潔、保養(yǎng)、美/容、修飾和改變外觀,或者修正人體氣味,保持良好狀態(tài)為目的的化學工業(yè)品或精細化工產品。
1.什么樣的化妝品進入中國需要辦理手續(xù)?
所有外國企業(yè)生產和銷售的化妝品(含中國臺灣和中國香港、澳門),在進入中國大/陸銷售時,必須到中國國/家相關部門辦理注冊(備案)手續(xù)。
2.國外化妝品進入中國需要辦理什么手續(xù)?到何機構辦理?
國外化妝品進入中國時,需要到中國國/家等機構辦理注冊(備案)手續(xù)方可銷售,具體程序為:①注冊/備案(接收單位:衛(wèi)生監(jiān)督中心);②制作中文標簽(2006年4月之前需要到國/家質量監(jiān)督檢驗總局備案,現已取消備案);③通關(含標簽審核,海關);④上市銷售。
3在申報時如何進行產品分類?
按照2007版《化妝品衛(wèi)生規(guī)范》所規(guī)定的化妝品的定義,“是指以涂擦、噴灑或者其他類似的方法,散布于人體表面任何部位(皮膚、毛發(fā)、指甲、口唇)以達到清潔、消/除不良氣味、護膚、美/容和修飾目的的日用化學工業(yè)品?!边M口化妝品分別包括普通化妝品及特殊用途化妝品。
普通化妝品分類:
1.發(fā)用品4.指(趾)甲用品
2.護膚品5.芳香品
3.彩妝品
特殊用途化妝品分類:
1.育發(fā)類* 2.防曬類※ 3.健美類* 4.除臭類※
5.美/乳類* 6.祛斑類※ 7.染發(fā)類8.脫毛類※
9.燙發(fā)類*
以上標有*的項目需做人體試用試驗,標有※的項目需做人體斑貼試驗。
4.注冊(備案) 的程序是怎樣的?
自二○○四年七月一日年開始,國/家簡化進口化妝品程序,特殊類產品仍沿襲原有的注冊制,而普通類產品則實行備案制。二者在程序上基本相同,不同的是前者在受理后需由評審委員會進行技術審評。
①進口普通化妝品的申報程序:需經過樣品檢驗、整理申報材料、申請備案、材料審核、核發(fā)備案憑證等程序。
②進口特殊化妝品的申報程序:需經過樣品檢驗、整理申報材料、申請注冊、材料審評、核發(fā)注冊批件等程序。
注冊(備案)完成后由頒發(fā)行政許可:普通類頒發(fā)備案憑證,備案文號格式為:衛(wèi)妝備進字(發(fā)證年份)第XXXX號。特殊類產品頒發(fā)批件,格式為:衛(wèi)妝特進字(發(fā)證年份)第XXXX號。
5.化妝品申報主要涉及哪些機構?
化妝品的申報,主要涉及到四種機構:①檢測機構;②受理辦公室;③評審委員會;④行政審批部門。
檢測機構:接受企業(yè)的委托,負責對產品進行技術檢驗,并出具檢驗報告。
受理辦公室:負責對企業(yè)的申報材料進行初步審核,材料符合要求則受理并負責安排參加評審會;將評審意見通知企業(yè);對于擬批準的產品上報;發(fā)放證書等。具體為衛(wèi)生監(jiān)督中心。
評審委員會:負責對申報的產品進行技術評審。
衛(wèi)生行政部門:對通過了評審委員會技術評審的產品進行進一步審核,如符合有關法規(guī)的規(guī)定,則予以上報或批準,經批準的產品發(fā)給化妝品批準文號。
6.到哪做檢驗?
普通類:
(一)檢驗申請表;
(二)檢驗受理通知書;
(三)產品說明書;
(四)檢驗報告;
(五)產品原包裝(含產品標簽)。擬專為中國市場設計包裝上市的,需同時提供/產品設計包裝(含產品標簽);
(六)產品在生產國(地/區(qū))或原產國(地/區(qū))允許生產銷售的證明文件;
(七)來自發(fā)生“瘋牛病”國/家或地區(qū)的進口化妝品,應按要求提供檢疫證書;
(八)代理申報的,應提供委托代理證明;
(九)可能有助于評審的其它資料。
以上資料原件1份,另附未啟封的樣品1件
特殊類:
(一)進口特殊用途化妝品衛(wèi)生行政許可申請表
(二)產品配方
(三)申請育發(fā)、健美、美/乳類產品的,應提交功/效成份及使用依據
(四)生產工藝簡述及簡圖
(五)產品質量標準
(六)經認定的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報告及相關資料,按下列順序排列:
1、檢驗申請表;
2、檢驗受理通知書;
3、產品說明書;
4、衛(wèi)生學(微生物、理化)檢驗報告;
5、毒理學性檢驗報告;
6、人體試驗報告。
(七)產品原包裝(含產品標簽)。擬專為中國市場設計包裝上市的,需同時提供/產品設計包裝(含產品標簽)
(八)產品在生產國(地/區(qū))或原產國(地/區(qū))允許生產銷售的證明文件
(九)來自發(fā)生"瘋牛病"國/家或地區(qū)的進口化妝品,應按要求提供檢疫證書。
(十)可能有助于產品審評的其它資料
(十一)可能有助于評審的其它資料
以上資料原件1份,復印件4份。另附未啟封的樣品1件
10.對化妝品配方有什么要求?
(1)所有生產時加入的成分均需申報,包括隨原料帶入的防腐劑、穩(wěn)定劑等添加劑;
(2)給出配方中全部組份的名稱及百分含量,并按含量遞減的順序排列;
(3)配方中的成份應使用INCI*名稱,不得使用商品名;
(4)配方中的著色劑應按化妝品衛(wèi)生標準歸的色素命名或提供CI號;
(5)配方中的成份應給出百分含量,不得僅給出含量范圍;
(6)配方成份中來源于植物、動物、微生物、礦物等原料的,應給出其學名(拉丁文);
(7)配方成份中含有動物臟器提取物的,應附原料的來源、制備工藝及原料生產國允許使用的證明;
(8)分裝組配的產品(如染發(fā)、燙發(fā)類產品等)應將分裝配方分別列出;
(9)配方中含有復配限用物質的,應申報各物質的比例。
檢驗中特殊情況要求:
(1)配方中紫外線吸收劑含量超過0.5%的非防曬產品,除需常規(guī)檢測外,還應進行紫外線吸收劑量檢測、光毒試驗和變態(tài)反應試驗;
(2)配方成份中含有果酸的,應進行果酸含量檢測;
(3)防曬產品宣傳或標示SPF值的,應提供相應的檢驗方法和檢驗結果。
11.多個原產國(地/區(qū))生產同一產品可以同時申報嗎?
多個原產國(地/區(qū))生產同一產品可以同時申報,其中一個原產國生產的產品按以上規(guī)定提交全部材料外,還須提交以下材料:
(一)不同國/家的生產企業(yè)屬于同一企業(yè)集團(公司)的證明文件;
(二)企業(yè)集團出具的產品質量保證文件;
(三)原產國發(fā)生“瘋牛病”的,還應提供瘋牛病檢疫證書;
(四)其他原產國生產產品原包裝;
(五)其他原產國生產產品的衛(wèi)生學(微生物、理化)檢驗報告。
以上資料原件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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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化妝品申報一般需要多少費用?
化妝品申報費用主要分為兩部分:樣品檢驗費用和評審費用。
樣品檢驗的費用沒有國/家統一定價,各檢驗機構價格均不相同,且與所要申報的類別密切相關。普通化妝品一般在4000-8000元,特殊功能化妝品稍高,但一般也不超過3萬。
評審費用統一為2000元。
以上費用,再加上一些證明材料的公/證和翻譯費,就是正常的申報費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