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工程培養(yǎng)適應21世紀消防事業(yè)需要,德、智、體、美發(fā)展,基礎扎實,知識面寬、能力強、素質高,富有創(chuàng)新精神,具備掌握火災科學的基本理論,掌握工業(yè)產品及其生產過程和各類設施、設備的消防技術與工程方法,掌握消防法規(guī)、防滅火工程技術、火災調查和滅火救援等方面的知識和能力,能在大專院校、科研設計院所、企事業(yè)單位消防部門和公安消防部隊從事與消防有關的教學、科研和工程設計、消防管理、火災調查和組織指揮等方面工作的高級專門人才。
面對防范和處理火災,古代的思想家、政治家、法家和史家,一向十分看重。 春秋早期在齊國任宰相,并使齊國富強起來,一躍成為春秋五霸中位霸主的政治家管仲,他就把消防作為關系國家貧富的五件大事之一,提出了修火憲的主張。春秋晚期儒家的創(chuàng)始人孔子,是我國歷史上最的思想家,他所作的《春秋》及其后世門人所撰的《左傳》,記載了火災23次,數(shù)量之多,居所記各類災害的前列,開了國史記載火災的先河。尤其難得的是對宋國、鄭國和魯國防范和治理火災所采取的消防措施予以詳加記述,并突出以人為本的思想。這此,都反應了儒家對防范和治理火災的重視。 戰(zhàn)國時的思想家墨子,是墨家的創(chuàng)始人,他注重實踐,在《墨子》一書中,不僅包含著力學、光學、聲學許多科學原理,而且在防范和治理火災方面,也有許多獨到的主張。
公元前2070年夏王朝成立迄今四千多年來,歷代王朝都把防范和治理火災的消防工作列為國家管理公眾事務的一項重要內容,并建立了相應的管理體制。在封建社會,作為皇帝,直接過問消防治理,并發(fā)布相關的詔書,在發(fā)生重大火災時采取素服、避殿、撤樂、減膳等措施,甚至下罪已詔以自責,進行反省、修德,并廣開言路,片聽臣下的批評和建議。 西漢武帝建元六年(前135年)夏四月,漢高祖的陵寢發(fā)生火災,漢武帝當即脫下龍袍,穿了五天白色的冠服,反映他對火災心有恐懼,采取了一種虔誠的自我的遣責任的道罪已詔。以后歷史王朝的皇帝,繼承這一做法。
消防系統(tǒng)是每個單位正常生產、工作及生命的保證,根據(jù)公安部公通字[1996]21號《關于抓緊建立和認真落實建筑消防設施檢查維修保養(yǎng)管理制度的通知》和北京市政府第143號《北京市消防責任監(jiān)督管理辦法》的指示精神,消防設施必須定期維護、保養(yǎng),發(fā)現(xiàn)故障及時清除,確保消防設施能夠正常運行,發(fā)揮其有效的預警功能,保障國家財產免受損失和人民群眾的。真誠希望通過共同的努力,使其有效地發(fā)揮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