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SO的主要功能是為人們制訂國際標準達成一致意見提供一種機制。其主要機構及運作規(guī)則都在一本名為ISO/IEC技術工作導則的文件中予以規(guī)定,其技術結構在ISO是有800個技術委員會和分委員會,它們各有一個主席和一個秘書處,秘書處是由各成員國分別擔任,承擔秘書國工作的成員團體有30個,各秘書處與位于日內瓦的ISO中央秘書處保持直接聯系。
認證機構是第三方質量體系評價機構。要使供方質量體系認證能有公正性和可信性,認證必須由與被認證單位(供方)在經濟上沒有利害關系,行政上沒有隸屬關系的第三方機構來承擔。而這個機構除必須擁有經驗豐富、訓練有素的人員、符合要求的資源和程序外,還必須以其優(yōu)良的認證實踐來贏得政府的支持和社會的信任,具有性和公正性。
認證的對象是供方的質量體系。質量體系認證的對象不是該企業(yè)的某一產品或服務,而是質量體系本身。當然,質量體系認證必然會涉及到該體系覆蓋的產品或服務,有的企業(yè)申請包括企業(yè)各類產品或服務在內的總的質量體系的認證,有的申請只包括某個或部分產品(或服務)的質量體系認證。盡管涉及產品的范圍有大有小,而認證的對象都是供方的質量體系。
ISO/TS16949:2002由IATF在ISO/TC 176的質量管理和質量保證技術委員會的支持下制定的。第三版ISO/TS16949取消并替代了第二版,是根據ISO9001:2008進行了技術修訂的。由于ISO/TS16949:2009已包含了ISO9001:2008的所有內容,所以獲得ISO/TS16949:2009的認證,也標志著符合ISO9001:2008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