蓋章流程
步
部分文件先經過中國國際商會和各地公證處的審核蓋章,商會和公證處審核商業(yè)資料上的印章或者簽字,審核后并由國際商會和公證處出具證明書(樣本見本站內)或者公證/書(樣本見本站內),并且證明書上有公證員的簽字及國際商會和公證處的印章。
第2步
將帶有國際商會或者公證處公證員簽字的文件,送至外交部領事司,由領事司蓋章對商會和公證處的印章及簽字進行蓋章,在蓋章的文件上由外交部領事司授權人簽字(備注:如果文件不需要送至使館蓋章的話,到此步驟就蓋章結束的話,稱為外交部單蓋章,部分國家部分文件辦-理外交部單蓋章即可使用)
第3步
文件由外交部領事司蓋章出后,送去各國使館或者使館蓋章,由各國使館蓋章外交部領事司的印章及簽字。(到此為之稱為使館蓋章)
第4步使館蓋章結束后,再按上列順序逆向轉遞。至蓋章客戶。
 
蓋章時間
需一個工作日送貿促總會蓋章,再提交外交部領事司蓋章;外交部蓋章后送各使館蓋章(具體時間參照各國駐華使館規(guī)定一覽表),經使館、外交部蓋章好的文件,當天取回并當天核銷完畢,通知取件!
 
總結:企業(yè)提交辦-理材料―→審核―→出單―→付款―→取件(時間及費用按各國使館要求辦-理)。
 
涉外公證/書的時效性.
部分種類的涉外公證/書所涉及事實的真實性或權利與義務的關系具有可變性,如婚姻狀況、未受刑事處分、授權委托等,因此,在申辦國內領事蓋章前,請您先核對涉外公證/書所涉及的內容是否屬實有效。如公證/書已失效,需重新辦-理公證后再申辦領事蓋章。
 
涉外商業(yè)單據蓋章,是指貿促會依據有關規(guī)定、辦法和要求對外貿公司、出口企業(yè)和外商投資企業(yè)根據進口國要求將本企業(yè)在對外經濟貿易等活動中用于通關結匯的有關單據(證)或有關保險公司、船代/貨代和對外運輸公司等機構出具的單據(證)送經貿促會進行蓋章并確認其印章屬實等的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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