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設計文件包括:
設計說明書(裝修改造類)
1、工程設計依據。包括設計所執(zhí)行的主要法規(guī)和所采用的主要標準(包括標準的名稱、編號、年號和版本號),建設單位提供的有關使用要求或生產工藝等資料;
2、建設規(guī)模和設計范圍。包括工程的設計規(guī)模及項目組成,承擔的設計范圍與分工;
3、改建或裝修設計的面積等指標;
4、工程原已設置(或新增)的主要消防設備、消防產品及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構件、建筑材料等;
5、采用新技術、新材料、新設備和新結構的情況;
6、具有特殊火災危險性的消防設計和需要設計審批時解決或確定的問題;
7、裝修專業(yè)。包括原工程用途、分類和耐火等級概況以及本工程概況。本工程使用功能和工藝要求、功能分區(qū)、平面布局以及對原工程改建情況;裝修各部位采用的裝修材料燃燒性能等級、除用文字說明以外亦可用表格形式表達。
裝修專業(yè)圖紙
1、建筑平面圖:原工程總平面圖和平面圖(改建、內裝修所在層面的原始竣工平面藍圖,標明裝修位置);本工程平面布置、疏散圖、本工程所在層面平面、空間的防火 、防煙分區(qū)圖(包括面積、分隔位置和分隔物情況)。
2、裝修圖紙:應體現(xiàn)工程各部位頂棚、墻面、地面、隔斷的裝修材料以及固定家具、裝飾織物、其它裝飾材料的選用、可采用平面圖、立面圖、剖面圖和節(jié)點詳圖表示。
3、消防設計、電氣圖紙、自動報警、滅火系統(tǒng)平面布置連線圖、中央空調風管、防排煙系統(tǒng)平面布置圖、強電連線、照明連線、疏散指示、導流、應急照明平面布置圖等消防設計設備圖。
4、其它設計圖紙
新建、擴建工程消防設計文件申報內容詳見《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申報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