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城危房鑒定
整幢
1、因地基、基礎產生的危險, 可能危及主體結構,導致整幢房屋倒塌的。
2、因墻、柱、梁、混凝土板或框架產生的危險,可能構成結構破壞,導致整幢房屋倒塌的。
3、因屋架、檁條產生的危險, 可能導致整個屋蓋倒塌并危及整幢房屋的。
4、因筒拱、扁殼、波形筒拱產生的危險, 可能導致整個拱體倒塌并危及整幢房屋的。
局部
1、因地基、基礎產生的危險, 可能危及部分房屋,導致局部倒塌的。
2、因墻、柱、梁、混凝土板產生的危險, 可能構成部分結構破壞,導致局部房屋倒塌的。
3、因屋架、檁條產生的危險, 可能導致部分屋蓋倒塌,或整個屋蓋倒塌但不危及整幢房屋的。
4、因擱柵產生的危險, 可能導致整間樓蓋倒塌的。
5、因懸挑構件產生的危險,可能導致梁、 板倒塌的。
6、因筒拱、扁殼、波形筒拱產生的危險, 可能導致部分拱體倒塌但不危及整幢房屋的。
7、危險點是指單個承重構件,或圍護構件, 或房屋設備,處于危險狀態(tài)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