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業(yè)插卡電表,燕郊商業(yè)插卡電表,廊坊商業(yè)插卡電表IC卡智能單相預付費電表產品簡介
北京商業(yè)插卡電表,燕郊商業(yè)插卡電表,廊坊商業(yè)插卡電表電子式單相預付費電能表是我公司在性能優(yōu)良的電子式單相電能表的基礎上,研制開發(fā)的具有電能計量、負荷控制和用戶住處管理等多種功能的新型IC卡式預付費電能表,該表是當前改革用電體制、實現(xiàn)電能商品化、解決收費難及調節(jié)電網負荷狀態(tài)的理想產品。北京商業(yè)插卡電表,燕郊商業(yè)插卡電表,廊坊商業(yè)插卡電表該產品的各項性能指示符合GB/T17215.328-2008《1級和2級靜止式交流有功電度表》和GB/T18460.3-2001以及IEC1036-2002技術標準中對電子式單相預付費電能表的全部技術要求。
IC卡智能單相預付費電表功能及特點
有功電能計量,長期工作不須調校:
一表(戶)一卡,多重加密,具有良好的防偽性;
剩余電量等于報警電量時,指示燈亮,提醒用戶及時購電;
剩余電量為0時跳閘斷電;
自動記錄非法用電信息;
超負荷自動斷電,便于電力部門實施增容;
大容量磁保持繼電器,低功耗、高可靠;
具有數(shù)據回寫功能,便于電力部門管理;
電表內所有元件均選用長壽命、高可靠的電子元器件,因而具有壽命長、可靠性高的特點;
配套的IC卡售電管理系統(tǒng)具有完備的售電管理和用電監(jiān)察等功能。
IC卡智能單相預付費電表技術參數(shù)
額定電流(A) 5(20),5(30),10(40),10(60),20(80),10(60),
額定電壓(V) 220或240
額定頻率(Hz) 50或60
準確度等級 1級或2級*注意:以實物為準
IC卡三相四線預付費電表
產品簡介
北京商業(yè)插卡電表,燕郊商業(yè)插卡電表,廊坊商業(yè)插卡電表電子式三相預付費電能表具有電能計量、負荷控制和用戶信息管理等多種功能的新型IC卡式預付費電能表,該表是當前改革用電體制、實現(xiàn)電能商品化、解決收費難及調節(jié)電網負荷狀態(tài)的理想產品。本系列電子式三相電能表接入方式有兩種:直接接入式或經互感器接入式。該產品各項性能指標符合GB/T17215.321-2008《1級和2級靜止式交流有功電度表》和GB/T18460.3-2001標準中對電子式三相預付費電能表的全部技術要求
IC卡三相四線預付費電表功能及特點
計量三相有功電能,長期工作不須調校:
三相電源供電,一線(三相三線電能表三線中任一線或兩線(三相四線電能
表四線中任兩線)斷電,計量準確度不受影響;
具有斷相指示功能和電壓指示功能;
具有電能測試信號輸出;
一表(戶)一卡,具有良好的防偽性;
剩余電量等于報警電量時,指示燈點亮,提醒用戶及時購電;
剩余電量為0時跳閘斷電;
超負荷自動斷電,便于電力部門實施增容;
具有數(shù)據回寫功能,便于電力部門管理;
負荷開關采用表外安裝,表內采用繼電器控制(觸點容量為250VAC/5A);或內置繼電器斷電控制
配套的IC卡售電管理系統(tǒng)具有完備的售電管理和用電監(jiān)察等功能;
IC卡三相四線預付費電表技術參數(shù)
額定電壓(V) 3×1.5(6),3×5(20),3×10(40),3×15(60),3×20(80),3×30(100)
額定電流(A) 三相三線3×100V或3×380V
三相四線3×220/380V或3×57.7/100V
額定頻率(Hz) 50或60
準確度等級 1級或2級
*注意:以實物為準
4、北京商業(yè)插卡電表,燕郊商業(yè)插卡電表,廊坊商業(yè)插卡電表安裝與使用
4.1 電表在出廠時經檢驗合格,并加封鉛印,可安裝使用,如無鉛封或貯存過久,應請有關部門重新校驗加封,方可安裝使用。
4.2 電表應垂直、不傾斜安裝在干燥通風的地方,安裝電表的底板應固定在堅固耐火,不易振動的墻上,電表高度約1.8m左右。
4.3 按線路圖接線,擰緊接線螺釘,并緊固一下端扭盒內連接板。
4.4經互感器接入式電表其示數(shù)須乘以變比后,才是實際電能數(shù)。
4.5 一表一卡:用戶持有的IC卡不能互換,遺失時應到供電部門(即售電處)補購一張。
4.6 購電準備:用戶須將IC卡插入卡座一次,便于將表內數(shù)據送回計算機數(shù)據庫。
4.7 購電方式:售電時,將IC卡插入IC卡讀寫器,同時操作計算機,將用戶編號,預購電量,限容方式及限定功率等加密寫入IC卡。
4.8電卡使用:將購電卡插入卡座內,如是有效卡,則電表自動將數(shù)據讀入表內,LCD表顯示屏依次顯示:購電量、總購電量、電表次數(shù)、報警電量、賒欠限量、限容功率。然后取卡,妥善保存電卡。
4.9 運行顯示:電表運行過程中,液晶屏輪流顯示表內剩余電量及總用電量。
4.10 超容報警:電表運行過程中,如“報警指示燈”快速閃爍顯示,則警告用戶已超容用電;如該用戶被設置為超容斷電限容方式,則超容用電30秒后,將拉閘3分鐘,并以倒計時方式顯示(180秒)恢復供電時間;如用戶插卡響應可立即恢復供電。
4.11 囤積限量:如果購電量+剩余電量>囤積電量(10000kWh),則購電量不讀入,顯示器顯示“剩余限量”提示,卡內電量仍有效。
4.12 預警提醒:當表內剩余電量小于“報警電量”的2倍時,“報警指示燈”將閃爍(間隔為1秒)顯示提醒用戶購電,此時如用戶插卡響應,“報警指示燈”閃爍間隔變?yōu)?秒,可以避免斷電警告。
4.13 斷電警告:如在預警提醒時用戶未插卡響應,則當剩余電量為用戶約定的報警電量(或本次購電量的10%)時,電表拉閘斷電警告,顯示“拉閘”提示符,此時將IC卡在卡座上插一次即恢復供電。如果拉閘后找不到本表IC卡,可借用鄰居IC卡插入,以恢復供電。
4.14 購電提醒:當表內剩余電量小于“報警電量”時,“報警指示燈”將常亮提醒。
4.15 故障申報:剩余電量顯示為零或負值時,顯示“拉閘”提示符,如電表仍繼續(xù)運行,用戶應立即購電,并主動向供電部門反映情況。